北京新例禁詆毀污衊中醫藥 民眾指矯枉過正 官方:或修改刪除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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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近日推出《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的「不得詆毀、污衊中醫藥」引起廣泛關注,不少聲音認為新法矯枉過正,「以後有人宣稱中醫藥無效,是否就要被抓?」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受訪時表示,民眾對該草案有誤讀,強調並非有所詆毀、污衊就會判刑,當局會結合對反饋建議的綜合評估,不排除修改或刪除部分條文的可能。

據了解,草案最具爭議的是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四條。第三十六條提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蔑中醫藥」。第五十四條則指,「詆毀、污蔑中醫藥,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指詆毀、污衊中醫藥或要負上刑責,引來不少民眾擔心是矯枉過正。(中新社)

對此,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強調並非對於中醫藥是不容置疑,亦不存在有所質疑就要被處罰,「原文裏對於處罰有很多限定。」負責人稱,例如治安管理處罰的前提是要有「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前提是有「構成犯罪」。

負責人又指,現時草案正處於徵求意見階段,並非最終定稿,故不排除引起爭議的條文會否被修改或刪除,「我們有公開徵求意見的途徑,也有收到一些建議。」負責人表示,徵求意見期結束後,會根據建議進行評估,之後會提交一個確定的版本予司法局等部門,最終由北京人大通過,預計會在今年9月正式出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