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連累50人被隔離及封村 山東漢隱瞞湖北行程判囚一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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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莘縣的李某,其與妻子從湖北省黃石市自駕返回居住地後,為免被隔離竟隱滿行程。李某妻子最終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導致50名接觸者要隔離,所居住的村莊亦要封村。
案件經審理後近日在莘縣法院公開宣判,李某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國家衛健委於1月20日已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經審理查明,李某與妻子劉某在1月21日駕車從湖北黃石返回莘縣居住地某村。村委幹部在同月24日排查從湖北返鄉人員時,李某為避免夫妻二人被隔離,隱瞞真實返鄉日期,謊稱是在1月6日歸來,從而避免被列入重點觀察對象。
1月25日,李某與劉某外出拜年。劉某於翌日起發燒,李某將其到村衛生室就診,並在村醫詢問時再次隱瞞自湖北返鄉日期。及至1月29日,劉某持續發燒,村委向鎮政府報告。後經檢測,劉某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李某未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規定,隱瞞行程日期,致使50名接觸者被集中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居住村莊被封閉。
法院認為,李某違反法律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隱瞞自湖北歸家日期,不如實報告,致使疫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