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婦輸液身亡藥瓶姓名出錯 家屬質疑醫院派錯藥 縣衛健委調查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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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50歲女患者陳艷花因身體不適到縣中醫院接受治療,輸液時突然死亡。她的家屬後來發現,輸液藥瓶上的名字非本人,給陳豔花輸液的藥瓶上寫的卻是「李豔紅」的名字,懷疑醫院派錯藥。
及至本月22日,該縣衛健委相關負責人醫院回應稱,會追查此事用藥問題。涉事醫院則在29日回應稱,院方不可能拿錯藥,願出錢進行屍檢。

患者陳艷花的輸液藥瓶上的名字非本人,而是「李艷紅」。(網上圖片)

據陳艷花的兒子龔建輝憶述,1月26日凌晨,陳艷花突然說胸口很不舒服,於是他陪母親到進賢縣中醫院看病,到達醫院的時間大概為凌淩晨4點。接診醫生當時為陳艷花測量血壓和聽心率,隨即給她開了藥。

龔建輝稱,當時他在給母親倒熱水,準備給她服用醫生開的口服藥,這時一名護士開始進行藥瓶注射。「護士給我母親上藥以後,輸液還沒兩分鐘人就沒了(死了)。」他後來發現藥瓶上面寫的並不是母親陳豔花的名字,而是「李豔紅」。

母親出事後,龔建輝屬拿著藥瓶與醫院交涉並報警,當地公安部門在事發當日已將涉事藥液瓶封存。事件於4月下旬被內媒曝光,進賢縣中醫院的一名醫務人員在4月22日回應稱,給陳豔花輸液的藥瓶上確實寫有「李豔紅」三個字,但並非表示錯拿了「李豔紅」的注射藥液,因為當日醫院並沒有名叫「李豔紅」的病人,他指是護士在藥瓶上寫錯名字。

家屬懷疑醫院派錯藥致病人死亡。(網上圖片)

據悉,陳艷花去世兩日後,龔建輝曾與醫院代表進行了協商,院方提出兩種方案:一是協商解決,由醫院賠償2萬元(人民幣.下同);二是走司法途徑,所需費用先由死者家屬承擔,但當日調解無果。雙方後來曾到縣醫療事故調解中心和縣衛健委諮詢,但時至今日仍未達成共識。

據龔建輝透露,醫院曾建議做屍檢,但費用由家屬承擔,他指屍檢費用要1.2萬元,藥檢費用也有5000多元。後來醫院同意由院方承擔屍檢費用,但當時已經是3月18日,「只能檢出死因,藥在身體裡已經檢不出來了」。

涉事醫院則於4月29日再次回應稱,事當日給陳艷花開的藥是紅花黃色素,用於擴張血管、改善微循環。「我們沒有李豔紅這個病人,這個病區,從2020年開始就沒收過叫李豔紅的病人,全院都沒有。而且是凌晨四點,只有他媽媽在打吊針,我們不可能拿錯藥。」

進賢縣衛健委表示,其得知此事後便一直在積極處理,會繼續追查此次用藥問題。若發現有藥不對單的情況,將嚴厲追責。

陳豔紅當晚的輸液單據。(網上圖片)

(中國江西網/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