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長城牆磚刻「四川」二字 被拘五日罰款200元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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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著名景點八達嶺長城景區近日出台《八達嶺長城景區破壞文物行為懲戒辦法》,對於破壞文物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不文明旅遊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限制購票參觀,《懲戒辦法》自4月6日起正式實施。
新法實施首日上午,即有一名男子因在長城牆磚刻「四川」二字,而被拘留五日,並罰款200元(人民幣,下同)。

《八達嶺長城景區破壞文物行為懲戒辦法》自4月6日起正式實施。(中新社)

據介紹,八達嶺長城景區新出台的《懲戒辦法》,是依據《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長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修訂的,適用對象包括對長城主體和與主體有關的城堡、關隘、烽火台、敵樓等附屬建築及其它相關文物造成破壞的遊客和旅游從業人員。

《懲戒辦法》規定,對刻劃、故意損壞等七類破壞文物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於破壞文物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不文明旅遊行為,還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納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限制購票參觀。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黑名單」將定期對社會公佈,加大曝光力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而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在五年內無法再預約門票。

刻劃、故意損壞等七類破壞文物行為會受行政處罰

八達嶺特區辦事處綜治辦主任張偉介紹,在4月6日,即《懲戒辦法》實施首日上午10時25分左右,工作人員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正在刻劃長城牆磚,一名男子望風掩護,並已經刻上「四川」二字。工作人員立即上前製止並上報管理部門。

目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因故意破壞文物,對刻字者作出行政拘留五日並罰款200元的處罰。八達嶺景區依據《懲戒辦法》第六條規定,將刻劃男子及同行掩護人列入了景區「黑名單」,限制其購票參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