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推《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網民批評條件太寬鬆
司法部日前發布《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明確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條件、規範申請程序和流程,並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辦事便利。
惟徵求意見稿引來不少內地網民表態反對,認為申請條件太過寬鬆且模糊。
條例指出,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條例。
條例又列舉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幾種情形,例如「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的外國人,如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等」。
其中最引起內地網民反對的是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前者是「外國人依法在中國境內工作,屬於下列情形之一,且納稅記錄和信用記錄良好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具體而言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從國際知名高校畢業,在中國境內工作滿三年,其間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一年」;後者則為「外國人有家庭團聚需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例如「配偶為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國人,婚後已在中國境內與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不少內地網民認為,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的條件太過寬鬆,在外國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不難,而且所謂「國際知名高校畢業」更是模稜兩可。對於第十七條,內地網民稱目前在中國居住較多的外國人都是來自非洲,但有相當多人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他們在學校裏天天不學習,住還是最好的宿舍,上學還免費」。此外,有網民稱有份提出條例的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其此前曾發表爭議性的言論,例如「中國民族復興可能需要外國人來完成」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