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佛山漢不戴口罩 毆打輔警還吐口水判囚年半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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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廣東省高級法院發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發布了四個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顯示佛山一名男子因不戴口罩,又對輔警吐口水,還擊打輔警臉部,遭判監1年6個月。
毆打輔警吐口水判監1年6個月
1月26日晚上7時許,佛山司機陳某某酒後欲搭乘公交車,司機見其未戴口罩,勸阻無效後報警求助。陳某某對就近趕來的輔警吐口水,用手機擊打輔警臉部,並對後續趕到的民警和輔警謾罵推拉。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擊打民警判監1年
1月26日,江門市沙堆邊防派出所到該鎮麻將室進行防疫宣傳,勸散在此聚集打牌的吳某某、陳某某等人。吳某某不滿民警傳喚陳某某,採取言語質問、動手拉扯的方式阻撓執法,導致陳某某乘機逃脫。吳某某又在民警傳喚時拒不配合,擊打致民警摔倒後趁機逃離並藏匿他處。江門市新會區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炒賣口罩判監1年
武漢出現疫情后,廉江市的譚某某以50元(人民幣,下同)一盒的高價在某電商平台出售進貨價格為25元一盒的一次性醫用口罩。1月23日又將銷售價格提高至600元一盒,實際銷售金額5.1萬元。廉江市法院審理認為,譚某某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2萬元。
以慈善之名詐騙判監1年
1月27日,揭陽市的蔡某註冊名為「武漢市慈善會」的微信公眾號,發布「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所用」等虛假信息。當日晚上,共有廣東、四川、貴州、吉林、安徽、遼寧等地109名被害人掃碼捐款,蔡某以此騙得近9千元。揭陽市揭東區法院審理認為,蔡某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千元。
(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