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6毫入貨賣1元被控哄抬物價 湖北藥店被罰4萬元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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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全國,重災區湖北的醫療防護物資嚴重短缺,口罩供應亦未能滿足市民防疫所需,成為政府監管的重點對象。
近日在湖北洪湖,一間藥房將入貨價每個0.6元(人民幣.下同)的口罩,以每個1元賣出,差價額高過相關規定的15%,涉嫌哄抬口罩價格,遭到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後被罰款約4萬元。
惟此事引起巨大爭議,不少內地網民認為,涉事藥房僅加價4毫,已經算是「良心賣家」,並指責官方「矯枉過正、胡亂作為」。

洪湖市官方通報稱,對哄抬口罩價格藥店立案調查並處以罰款。(網上圖片)

根據洪湖官方微信公眾號「今日洪湖」周日(9日)通報,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周三(5日)對當地華康大藥房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行為立案調查,指該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入價格0.6元/個,銷售價格1元/個,其購銷差價額高過《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

通報指出,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案調查終結,沒收涉事藥房違法所得14,210元,並處以罰款42,630元。

事件曝光後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按照官方通報的相關規定計算後稱, 0.6乘以15%=0.09,也就是說只要超過0.69元就算違規,「一個口罩掙一毛錢都超過你們定的標準了,這就是明擺不讓賣口罩。」

內地網民在微博上的留言:

「0.6元進的口罩,加上運輸,人工,各項管理費用,賣1元1個有什麼問題?」
「這也叫哄抬物價。這麼良心的店哪裏去找。」
「良心賣家,矯枉過正,胡亂作為。」
「就掙了4毛錢,是不是不想讓大家好好活了。」
「這樣店家更不敢賣口罩了,下面辦事的真是僵化。」
「如果藥店口罩物資來自政府要求給本地居民0.6元一個,藥店擅作主張賣1元一個,肯定要被處罰。」
「按照規定來說是沒問題,只能說這個規定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事件引起爭議後,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周三(12日)通過洪湖市委宣傳部的官方微博「洪湖發布」發聲明稱,市監局執法人員是接到消費者投訴才調查藥房「哄抬物價」一事,又指涉事的這批口罩屬於勞保口罩,沒有中文標識。

聲明強調,涉事藥房違反了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構成哄抬價格行為」。

據悉,洪湖市是湖北荊州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在新近公布的疫情數據中,洪湖市確診病例累計達250多宗,占荊州市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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