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囊下肢多處受傷 佛山男哭訴被老婆家暴多年:身體殘疾無力反抗
在廣東佛山,今年53歲且身患二級殘疾的駱先生,因為未能滿足妻子為母親慶生的要求,近日遭到對方毒打,被診斷為陰囊皮膚裂傷和多處挫傷。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駱先生哭訴稱,結婚後他被妻子家暴多年,如今感情和經濟都受不了,「一定要離婚」。
因殘疾無力反抗 於陽台呼救報警
綜合內媒報道,最近一次家暴事發在12月24日,駱先生無法按妻子要求給出800元(人民幣.下同)為岳母慶生,後遭到妻子用相框尖角毆打腿部、用拳頭捶打頭部。由於駱先生腿部殘疾無法反抗,最終他到陽台上向鄰居呼救報警。
駱先生提供的醫院診斷記錄顯示,當日下午5時12分,駱某某前往該醫院就診。患者主訴:被人打傷胸部、陰囊、右下肢等多處伴有局部傷口疼痛、流血8小時,後經醫院最終診斷為陰囊皮膚裂傷、多處挫傷。
施暴者自稱患病暫免拘留
駱先生稱,報警後佛山派出所介入調查,曾對其妻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惟駱妻自稱患有疾病,因此警方並未執行。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查明違法人龍某(駱妻)於12月24日7時許,與丈夫因家庭問題發生爭執,其間龍某用相框、腳踢打丈夫右腳,並用手提丈夫下體,致對方右腳和下體受傷,經南海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駱先生的傷情為輕微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對毆打他人的違法人龍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針對警方並未執行對駱妻的處罰決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政工科27日下午回應稱,公安機關24日根據駱顯示傷情鑒定結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龍駱妻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但駱妻因患有不適宜收押疾病,需要隔離治療,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停止執行行政拘留。
曾申請人身保護令 哭訴「一定要離婚」
據駱先生透露,結婚22年期間他曾被妻子多次毆打。二人育有的2名女兒仍在上學,且家裏經濟困難。他在今年6月被妻子毆打致頭部流血後,向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惟法院批出保護令後,駱妻並未理會,繼續向駱先生施暴。
談及再次遭毒打受傷,駱先生在一段受訪片段中展示了自己捱打時所穿的白色上衣,並落下男兒淚哭訴,「這個衣服一身都是血,我看了都不敢看。」駱先生委屈地表示,自己是二級殘疾,不敢反抗妻子,也無法與她對抗。
他還說,自己曾嘗試提出離婚並向法院起訴,礙於無法承擔1千多元的訴訟費才作罷。但經過這次再被打後,駱先生表示在感情和經濟上都受不了,已下定決心起訴妻子並離婚,之後會通過當地村委會於妻子溝通。
(梨視頻/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