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先兆? 人大法工委:有意見建議寫入《民法典》
全國人大常委法工委周五(20日)舉行第三次記者會,發言人岳仲明提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次審議稿徵求意見過程中,有意見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應該寫入其中。
岳仲明指,目前有近20萬人共在網上提出超過23條意見及5000多封來信,內容主要集中在完善近親屬範圍、修改可撤銷婚姻的撤銷機關、進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岳仲明同時有說明《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修改情況,其中婚姻家庭編將主要是進一步明確近親屬範圍,合理確定無效婚姻的情形,明確對隱瞞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銷機關。
台灣是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亦是目前華人社會中的唯一。對於上述消息會否是中國大陸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先兆,台灣傳媒普遍不感樂觀。據《聯合新聞網》報道,大陸當前整體社會氛圍,同性婚姻合法化要寫入《民法典》難度恐怕不小。法工委另一名發言人臧鐵偉在8月21日就曾經表明,大陸現行《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一男一女的基礎上的婚姻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和歷史文化傳統,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不承認同性婚姻。」
報道又稱,大陸某程度上明文禁止戲劇節目中出現同性戀的內容,例如在2016年3月2日起實施的《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第五條的「電視劇中不得出現下列具體內容」,當中列明「表現和展示非正常的性關係、性行為,如亂倫、同性戀、性變態、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展示和宣揚不健康的婚戀觀和婚戀狀態,如婚外戀、一夜情、性自由等」。
至於內地網民則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你可以不同意、不允許自己交往同性伴侶,這是你的權利;但是,也請別干涉別人與同性伴侶交往的權利」、「天吶 終於等到重視」、「這才是真正進步的表現,而不是GDP」;但同時亦有不少網民持相反意見,「不支持,現有的婚姻法都不完善修改完再說別的吧」、「這世界我看是亂了」、「不支持,堅持不支持」、「法律只要一開這個頭,那就完全亂套了,等著看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