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用戶開百度網盤會員比Android貴10元 北京漢控Apple壟斷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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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Apple(蘋果公司)iPhone手機用戶因不滿開通「百度網盤」會員時,費用較Android 用戶貴10元(人民幣,下同),遂以Apple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院已經受理。

張先生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網上圖片)

今年8月,家住北京的張先生在蘋果App Store下載「百度網盤」手機App,並通過蘋果支付渠道購買一個月40元的「百度網盤超級會員」。隨後張先生卻發現,通過Android(安卓)購買相同的「百度網盤超級會員」只需30元,這讓他覺得很不合理。

對此,張先生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提出兩個訴請:第一,要求蘋果公司允許消費者通過App Store之外的渠道和付款方式向軟件開發者直接購買應用程序的內部服務;第二,要求蘋果公司返還蘋果和安卓客戶端「百度網盤超級會員」的10元差價。

張先生發現,通過Android(安卓)購買相同的「百度網盤超級會員」只需30元,這讓他覺得很不合理。(視覺中國)

引《反壟斷法》控蘋果壟斷定價

據了解,蘋果和App開發商約定,由蘋果作為居間人替App開發者向消費者直接收費並抽成30%。張先生認為,出於維護iOS系統安全目的,蘋果要求用戶必須通過App Store下載App,此時收取30%佣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下載完成後,當用戶在App進行消費時,蘋果不應該強制用戶使用蘋果支付渠道並收取佣金。

張先生在訴狀中援引中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他認為,蘋果限制用戶購買網盤會員時必須通過蘋果支付渠道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蘋果規定30%的抽成比例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屬於壟斷定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