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及家人】福建六旬婦非法上訪重判11年半 警方:將影響下一代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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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非法上訪」的福建寧德壽寧縣鰲陽鎮64歲居民張培蘭,近日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
據內地傳媒報道,張培蘭主要涉及非法上訪,以環境受汙染為由,多次赴省進京及到非信訪場所尋釁滋事,故意向當地政府施加壓力。
值得一提是,壽寧警方在通報該案時,特別提醒「真的別再非法上訪了」,尤其不要極端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否則隨時會被判刑坐監。警方更表明,非法上訪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的考學、入黨、入伍、報考公務員、就業等,「不僅把自己的一輩子毀了,也把孩子的一輩子毀了!」
(壽寧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