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官威】速遞員貨物被偷後報警 公安:自己丟的東西自己負責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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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陝西西安一名速遞員張先生在送件的途中,進一家藥房洗毛巾,花了兩分鐘的時間,出來以後,發現自己一箱價值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茅台酒不見了。監控顯示,一對男女路過,男子將這一箱酒抱走了。
張先生迅速向轄區派出所報警。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值班民警居然稱,張先生的情況屬於丟失物品,不在立案調查範圍內,自己丟的東西自己負責!
張先生先後四次前往派出所,但派出所民警始終拒絕立案。民警稱,張先生自己找到失物了,可以再來找警方幫忙。
此後張先生向媒體求助,而面對媒體,民警依然表示,這是張先生自己的責任,他還聲稱:「你可以把我説的這句話錄下來!」
目前,張先生已經賠付客户茅茅台的損失1.2萬元,他説,這相當於他三四個月的工資。
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起網民強烈反響。全國各地網民都對辦案民警表示極度不滿,也有不少網民「現身説法」,講述自己此前報警後遇到的種種刁難。
網民熱議:
「這麼不作為要這種民警有何用?」
「那我們可不可以説他的工資自己負責?」
「他只是説出來了,警察都是這麼想的,只有他説出來了。」
「惡人之所以可以為所欲為,就是因為公權力的不作為。」
「我手機被偷,到(西安)車站附近派出所報警,各種搪塞,警察例行笑嘻嘻給我做筆錄,我問這手機能找回嗎,回答是『實話告訴你吧,不可能的』。」
「我前些年丟了幾個手機去報案都是這種差不多的回饋啊,『你自己怎麼不好好看好自己的東西?』」
(陝西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