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分手】自製遙控爆炸裝置炸死情婦丈夫 廣西漢被執行死刑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廣西河池中院近日根據最高法的核準裁定,將2015年8月24日汽車爆炸案的犯人甘孟輝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甘孟輝是廣西河池南丹縣的保險從業員,工作關係經常與死者陳某的妻子韋某來往,其後更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韋某在2014年11日提出分手,甘孟輝拒不接受,一直糾纏不清。
至2015年6月12日,甘孟輝來到陳某及韋某住處樓下,不停打電話要求見面。韋某不堪其擾,只好向陳某坦白有婚外情。陳某聞言後大怒,到樓下與甘孟輝爭執、打架。
甘孟輝被打後懷恨在心,決定要將陳某炸死報復。甘孟輝先在網上查找炸藥製造方法,又購買硝酸銨、硝基甲烷、水合肼、硝酸鎳、銅管等爆炸品原材料及工具。爆炸試驗成功後,甘孟輝就自製一個混有硝酸銨、硝基甲烷、硝酸肼鎳,以手機及繼電器遙控引爆的爆炸裝置。
甘孟輝在8月23日將爆炸裝置放進陳某私家車的司機位下方,並於翌日早上8時許,確定陳某登車後遙控引爆。陳某當場被炸致軀幹、肢體分離,內臟破裂大出血死亡,同時亦造成附近一間銀行的保安輕傷。陳某私家車損毀,銀行則因爆炸造成約16.7萬元人民幣的財產損失。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