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旬單身女欲留遺產給兩愛犬 公證處:無法可依愛莫能助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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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宜昌市,一名58歲女子因為單身、獨居、年齡大和身體不適等諸多原因,希望訂立遺囑將遺產留給兩隻愛犬。不過,她到官方公證處諮詢辦理相關事宜時,卻被職員告知無法可依,他們愛莫能助。
現年58歲的趙遠芳住在宜昌中心城區,有一間逾600尺的房屋。她的父母已經去世多年,沒有兄弟姐妹,也一直保持單身,沒有兒女,平時就和所養的貴婦犬和拉布拉多犬相依為命。因為覺得自己身體不好,趙遠芳想訂立一份遺囑,等將來自己去世,就委託別人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將錢給兩隻狗繼承。
為此,她最近到宜昌市三峽公證處詢問辦理相關贈與的事項。一名公證員表示,他從事公證幾十年,仍是第一次遇到把遺產贈給愛犬的訴求。於是,他向省內的公證部門諮詢問類似事情該如何辦理。
動物無法成為遺產繼承主體
據了解,湖北省目前還沒有將遺產贈給動植物的先例。而根據中國《繼承法》,繼承人是以人為主體的,狗作為動物,無法作為繼承的主體。公證處職員表示,儘管他很理解趙遠芳的想法,但因無法可依,的確愛莫能助。
湖北律師殷書國就事件指出,雖然中國《繼承法》不承認以動物繼承遺產。但理論上,趙遠芳可以通過具有法人資格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一份財產的贈與管理和使用文件,以完成自己意願。
(三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