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民被逼遷墳否則「按掃黑除惡制裁」 官方:將問責相關幹部
江西上饒一名周姓村民周三(10日)向內媒表示,他的家族因未依規定及時遷墳而收到政府告知單,要求他們在2天內完成遷墳,否則將對其「按相關法規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制裁」。
事件引發火熱批評聲,上饒廣豐區委宣傳部周四(11日)通報指,經調查,涉事社區相關幹部對掃黑除惡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詞不準確,發放了不當告知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除要求收回不當告知書外,還責成相關社區幹部向當事村民賠禮道歉,並啟動問責程序。
當事的周家表示,當地柳塢社區自去年清明期間開展遷墳工作,他們家族的成員亦從政府領取了遷墳費,每座墳為人民幣3200元。雖然領取了遷墳費,但部分家族成員卻對遷墳一事持反對意見,因此至今年清明仍未完成遷墳。
該家人上周五(5日)接到社區綜治辦發送的告知單,指他們家有4人於2018年清明期間領取了6座墳的遷墳費,但至今仍有5座未遷移,要求需在4月7日前全部遷移完畢,否則將「按相關法規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制裁」。
周姓村民稱,他們家族確實存在遷墳不及時的情況,但不知為何能與黑惡勢力扯上關係。他回憶,社區幹部下達告知單時,曾表示他們已經滿足黑惡勢力「3人以上」的認定標準。在這樣的要求下,他們不得不按規定遷好了墳墓。
社區書記:不遷墳屬於惡勢力
事件在網上掀起批評聲浪,柳塢社區黨支部書記王志成回應表示,對告知單中出現的掃黑除惡用語,根據「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精神,不遷墳的村民「黑勢力夠不上,惡勢力是肯定的」。下溪街道黨工委書記林輝則說,部分社區幹部可能片面理解了政策,導致用語不太妥當,將及時糾正、整改。
調查組:要求幹部賠禮道歉
江西上饒廣豐區委宣傳部周四(11日)通報,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事件,成立專門工作組調查處理。經調查,在2018年城中村改造搬遷項目中,涉及柳塢社區遷墳119座,當年墳主全部領取遷墳費用,並在2018年底遷移110座。截至目前,該村周氏家族仍有9座墳未遷。
通報指,在落實後續遷墳工作中,社區幹部自身法律知識掌握不夠,對掃黑除惡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詞不準確,發放了不當告知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事發後,下溪街道已收回不當告知書,責成相關社區幹部向當事村民賠禮道歉,並啟動問責程序。同時,下溪街道組織全體幹部召開會議,進一步加強法律知識學習,理解政策精神。
(新京報、廣豐融媒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