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父母意外身亡欠百萬債務 山東1歲寶寶被告上法庭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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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澎湃新聞》近日報道,山東兩名分別年僅9歲和1歲的姐妹在父母意外身亡後,被23位債主告上法庭,要求她們償還父母生前欠下逾百萬元的債務。事件曝光後,引起網民對「人死債消」和「父債子還」的熱議。
報道稱,山東威海市民孫忠和妻子去年1月雙雙中毒身亡,留下兩名未成年的女兒。由於孫忠夫婦生前曾經過農業公司,有時需要對外借款,並通過預付款方式進行促銷經營。各債權人得悉孫忠夫婦身故後,為索要借款,紛紛起訴至當地法院,孫忠的2名女兒其後陸續接到合計23張法庭傳票,成為被告。孫忠的父親孫建國則成為處理債務清償糾紛的法定代理人。
接到傳票後,孫建國申請了法律援助。對於父母去世後,留下的債務子女是否應該償還,負責此案的律師認為,「父債子償」在法律範疇可行,但需要一定條件。按照內地繼承法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這意味著如果子女在沒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情形下,不用承擔父母的債務責任。子女在繼承父母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
據報道,案件中的兩名女童最終繼承了父母約10萬元遺產及房產,各債權人按比例獲得賠償,放棄對遺留房產的處置。內地網民對事件也有不同看法:
「債權人只能只認倒霉了,可憐了2個孩子。」
「畢竟債主的錢又不是大風刮來的。如果有心記得成年後替父母還清債務,畢竟無論多長時間該還的始終要還。」
「個人不能申請破產嗎?我就不還了,誰借你的你找誰要去。」
「特事特辦,債務還是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