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待遇】港澳台人可選內地「勞模」 工作升學住屋享優先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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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工會、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宣布即日起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台職工,將可被納入當地「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的評選。
據了解,所謂「勞動模範」(勞模)是指「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成績卓著的勞動者」,是一種內地一種榮譽稱號,其中由國務院授予的「全國勞動模範」,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榮譽稱號。
通知指,為「增強港澳同胞的國家意識及榮譽感和參與感,同時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同時要推進港澳台同胞在內地享受同等待遇,「引導和激勵港澳台同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各省市區總工會應將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台職工納入當地的「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推薦評選範圍。
通知表明,參加評選須具備多項條件,除了要在內地工作一年以上等基本因素外,當中亦有不少涉及政治。例如要「擁護『一國兩制』,遵守憲法和基本法」、「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以及「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推進祖國統一做出突出貢獻」。
值得一提是,一旦獲得「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後,在內地有相當多好處,足可媲美「人生勝利組」。以廣州市政府早前公布的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為例,在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者可獲提前及優先「升職加薪」,即使要升學讀書亦有免試入讀或額外加分;住房面積低於人均水平,政府會給予優先解決,甚至可優先「抽公屋」。此外,在醫療、入籍、退休、去世撫恤金等各方面,「勞模」都會有特別及優先的待遇。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