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4個月】人臉識別揭編造假名 衝紅燈江蘇大媽發難咬傷警員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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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宿遷一名大媽駕駛電單車時衝紅燈,被欄下時不但想用假身份蒙混過關,被揭發後更惱羞成怒打人咬人,最終被法院判處4個月拘役。
據了解,大媽王某當時駕駛電單車通過正值紅燈的路口,因而被在現場執勤的交警攔下。面對交警的說服教育,王某立即隨口編造一個姓名,企圖蒙混過關。交警察覺有異,遂透過人臉識別系統辨別王某的真正身份,揭發真相。
王某其後不滿交警的罰款決定,開始發難,不斷打罵、撕扯,致交警的制服及執法記錄儀損壞。交警立即報警求助,但即使警方趕到後,王某仍拒不接受傳喚,甚至毆打警察及咬傷另一名輔警的手部。經鑑定,輔警傷情屬輕微傷。
最終經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以暴力方式妨害警方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故判處拘役4個月。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