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0歲翁相親失敗4次 怒告婚介索償:只為伸張正義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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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找一個老伴共度晚年,四川成都青白江區一名70歲的彭大爺花了400元人民幣(下同.折合468港元)讓婚介所紅娘為他安排相親,不過紅娘連續介紹的4個對象都沒能看上彭大爺,彭大爺一怒之下怒告紅娘求償3倍(1200元,約合1403港元),他說自己不為錢,只為了伸張正義。

涉事婚介所(圖)員工何姐承諾在農曆新年前為彭大爺找到對象。(紅星新聞)

彭大爺2年前離婚,他稱自己離婚後倍感孤獨,想找一個老伴共度終生,他於是2017年4月找了紅娘婚介總店,打算花錢讓該店介紹對象,店家開出一年服務費600元,介紹1至3個相親對象。

不過彭大爺認為,相親對象數目應該不設限,以防婚介所找「婚托」以假亂真將名額用完,於是他同年10月轉而尋求紅娘婚介紅陽店的員工何姐。何姐告訴彭大爺,由於兩人相熟,她可以給出優惠,只收400元,並允諾替他介紹對象直到結婚為止,不限個數。

「條件好要求低」仍相親失敗4次

彭大爺提出,自己退休工資3000元,沒有不良嗜好,對婚戀對象的要求比較低,年齡在62歲以下、長相不要太醜即可。何姐則向他保證,農曆新年前一定能找到對象,稱當地找對象的人男少女多,像彭大爺條件這麼好的人很好找。兩人一拍即合,收據上還載明「此次婚介費保證直至介紹結婚為止,成功後彭大爺另補紅包費900元」。

當天下午,何姐就為彭大爺找來第一個相親對象,彭大爺稱兩人在婚介所見面後「雙方一見鍾情,相談甚歡」,不過「分手時她要看我身份證,看了之後就說拜拜,再也沒有下文了」。及後何大爺又連見3個,卻都相親不成,何姐則不再為他介紹對象。

彭姓老人要求婚介所在收據上載明,保證將其介紹到結婚為止。(紅星新聞)

法院:合同不夠明確 判婚介所賠100元

眼看農曆新年將至,彭大爺便打電話提醒何姐,「說好春節前就要介紹成功的,為甚麼不幫我介紹了?」見何姐沒有下文,他2018年7月將何姐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庭,索要3倍賠償1200元。「起訴不為400元,而是為了讓法院伸張正義。」彭大爺說,婚介所承諾沒有兌現,明顯存在欺詐行為,應給予消費者3倍賠償。

成都青白江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告未能提交證據證明被告有欺詐行為,但被告作為從事婚介服務的專業機構,未對其服務內容、期限、質量要求、費用進行明確的約定和說明,加之原告主觀上對被告有不滿情緒,令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因而判決雙方婚介服務合同解除,被告紅娘婚介應適當退還原告部分婚介費100元。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