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內地人員再度西九站內地口岸區執法 帶走內地漢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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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龍崗法院上月13日首次在香港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將一名「被執行人」帶回深圳。目前,該執行案已達成和解並全部履行完畢。
該事件並非內地執法人員首次在西九高鐵站執法。去年10月27日,有一名香港籍人士因欠錢未還,遭西九龍內地口岸扣留並移交深圳南山法院。
報道指出,涉事鄒姓男子欲搭乘廣深港高鐵到香港,但抵達西九龍站後,在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辦理出境手續期間,被內地執法人員攔截。隨後有龍崗法院人員前來將男子帶走。這是龍崗法院在西九龍站執行的首宗案件,目前已達成和解並全部履行完畢。
在內地「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未有履行裁決的當事人。《南方都市報》稱「一地兩檢」方便旅客,但「對於被執行人而言,以上的『便利』是不存在的」。
案件並非內地執法人員首次在西九高鐵站執法。去年10月27日,深圳南山法院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將香港籍男子龍某康帶走。龍某康自2016年起拖欠他人購房定金人民幣100萬元,遭南山法院強制執行。
南山法院向內地公安出入境部門查詢到龍某康往返香港與內地的記錄後,在全國口岸進行布控,最終發現龍某康並將其帶走。龍某康質問「這裏是香港,你們憑甚麼限制我出行?」內地執法人員答覆道,龍某未尊重並主動履行內地法院判決,因而被採取邊控措施;龍某身處內地口岸區,按照「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內地口岸區由內地根據本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包括司法管轄。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