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私生子」傳言 范冰冰與范丞丞證姐弟關係打贏誹謗官司

撰文:李虎門
出版:更新:

針對微博用戶散布「私生子」傳言,范冰冰弟弟范丞丞以「名譽侵權」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
據內媒報道,該案已於2018年9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在涉案微博中多次使用「私生子」之類詞彙,對范丞丞的名譽權構成侵權,應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范冰冰與范丞丞證姐弟關係,打贏誹謗官司(視覺中國)

2018年12月31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了此案一審判決書。

原告訴稱,2018年3月,范丞丞獲知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微夢公司)運營的新浪微博上的用戶「文藝-高冷先生」(王鈿飛是實際註冊人)分別於2018年1月至3月間發布多條微博,包括「范丞丞發微博,到底是范冰冰的弟弟還是洪某寶的私生」、「范冰冰如何起家,被爆與洪某寶之子就是范丞丞」等多內容,文中包含多處不實信息。

原告認為,上述內容係對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誹謗,給其造成了極為惡劣的負面影響,故訴至北京市海淀區法院。

判決書顯示,原告在庭上提交了一份公證書,該公證書中對戶主為范濤的戶口本的原件複印一致進行了公證,其中戶口本中載明范冰冰與戶主關係為長女,范丞丞與戶主關係為子。

判決書指出,本案中,范丞丞提交的證據已能證明其與范冰冰系姐弟關係。王鈿飛在涉案微博中多次使用「私生子」之類詞彙,但其並未提交任何證據,已構成對范丞丞的名譽權侵權。

因此,北京法院為此判決,被告方需在涉事微博賬號上連續48小時發布聲明公開致歉,並賠償人民幣6萬元。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