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囚犯姐姐 四川警策劃「頂罪」助弟減刑:她長得像初戀女友
撰文:鄭子健
出版:更新:
中新網12月10日報道,四川廣元紀檢監委部門透露,廣元市看守所職員陶某某貪污瀆職,利用工作之便以助毒販洗脫罪名。目前陶某某已被開除公職,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據51歲的陶某某自述其犯案原因:「(在押毒販王某某的姐姐) 王麗長得很像我的初戀情人,我第一次見就對她產生了好感,想和她認識、交往。」
報道指陶某某2002年參加公安工作,至2015年4月借調廣元市看守所,主要負責管理看守所儲存室,收發物品和代管在押人員物品。事緣則為2017年9月,栗某某和王麗的弟弟王某某從河北邯鄲到成都購買毒品,回程時在四川廣元市被警方逮捕,羈押於市內看守所,於是與陶某某有交集。
2017年10月,王麗到看守所給其弟送錢物,陶某某見到王麗後就有點「心動」,後以保留囚犯家屬聯絡方法為由,成功「抄牌」,接著便打電話給王麗,表示如果有需要會盡力幫忙,更替其弟弟打探案情。
女方贈予銀行卡及4萬多元存款
報道指其後陶王二人關係越來越親密,並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陶某某更藉職權之便,在衣物發放及生活費方面「關照」王某某和栗某某,而王麗則給予陶某某一張銀行卡,陸續存入4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陶某某愈陷愈深,最後更為幫情人之弟減輕罪名,威逼利誘栗某某謊稱,他在案中向王某某借取購毒所用4.8萬元,而王某某對資金用途毫不知情。陶某某承諾,事成之後給栗某某補償10萬元。不料栗某某「頂罪」後發現刑期將長達10餘年,結果反悔並向駐所檢察官舉報陶某某,導致此案東窗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