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中生被指「姦殺老師」判無期 稱遭刑訊 服刑9年拒悔罪減刑
湖南高中生謝某和劉某在2010年因為姦殺老師被判無期徒刑,兩人犯案時17歲,如今已26歲。然而,多年來,兩人一直堅持自己並未犯罪,拒絕悔罪減刑,「要麼清清白白出去,要麼死在裡面」。
9年來,謝某和劉某的父母堅持申訴。日前,湖南省高院已經著手覆核本案。
2009年8月25日晚10點,湖南婁底冷水江市發生一起命案,時年41歲的制堿廠職工子弟小學劉老師,在自家樓頂天台遭遇襲擊,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後,時年17歲的謝某和劉某被冷水江市警方傳喚。他們當時是冷水江六中的高二學生,兩人曾在廠職工子弟小學就讀,劉老師曾是他們的英語老師。經過冷水江市公安局民警三天兩夜的突審,謝某和劉某最終承認「姦殺老師」。而他們的家長也被指曾「叮囑兒子否認犯罪事實,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
至2010年8月19日,婁底市中院以強姦罪判處兩名高中生無期徒刑,謝某的父親和劉某的母親也因犯包庇罪,分別被判處3年和4年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後,謝、劉兩家提起上訴,但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
謝某之父謝國東說,兒子多次向他表露自己是清白的,希望得到公正的裁決,所以一直不同意減刑。
2017年4月,他和劉某的父母把案件申訴材料遞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深圳第一巡迴法庭。
目前,謝國東和案件代理律師葉竹盛表示,湖南省高院已經著手案件覆核。日前,湖南省高院的法官已兩次前往婁底監獄對謝某和劉某進行提審。
謝國東說,10月19日,他去監獄會見兒子,兒子仍然堅持申訴不願減刑。
謝國東表示,婁底監獄的工作人員曾多次找兒子談話,只要兒子能寫悔罪書認罪就能獲得減刑,但被兒子拒絕。在謝國東提供給記者的一份摁有謝某手印的答覆材料中,謝某明確表示,拒絕寫悔罪書認罪伏法,他不願意減刑,他要堅持申訴,他希望的是無罪釋放,他和劉某要下決心申訴到底,哪怕是老死獄中,也絕不後悔,「我不需要靠認罪去減刑!」
謝某曾告訴律師,案件在偵查階段時,他們被冷水江警方刑訊逼供才認罪,進了監獄後他們不會再認罪了。但冷水江市公安局當年主辦案人對此予以否認。
謝國東說,兒子在監獄中把省下來的錢買了紙和筆,「他的鋼筆字寫得不錯,不僅寫了200多頁的日記,還堅持自學英語。別的犯人嘲笑他,都判了無期還學個啥勁兒,但他總是埋頭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冷水江檢察院一負責人表示,悔罪認罪是獲得減刑的必要程序,此外還得在監獄服刑期間表現要好,才能申報監獄管理局審核。這個案子他清楚,即便要減刑也是先從無期徒刑減到有期徒刑,而且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他認為這個案子辦案不存在問題,但不清楚謝某和劉某為何不願減刑。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