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江蘇網警受賄2000萬 將查獲源代碼交他人開網絡賭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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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網絡罪案,內地公安部門特設「網警」職務。江蘇卻有一名網警知法犯法,將工作時查獲的網絡賭場源代碼交給他人,使對方開賭場獲利2.3億(人民幣,下同),自己則先後收受對方超過2000萬的賄賂。
事件最後東窗事發,涉事網警亦受到法律制裁,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萬元。

為防止網絡罪案,內地公安部門特設「網警」職務。江蘇卻有一名網警知法犯法,將工作時查獲的網絡賭場源代碼交給他人。(視覺中國/示意圖)

「中國裁判文書網」資料顯示,涉事網警程俊山生於1981年,此前在江蘇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區分局任職,官至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2012年年底至2013年間,淮陰分局偵辦「面對面網站開設賭場」案,為此成立專案組,程俊山是成員之一,負責技術勘驗工作。偵查過程中,程俊山扣押並保管用於構建賭博網站的源代碼。

2014年,程俊山將偵辦「面對面網站開設賭場」時查獲的賭博網站源代碼,交給男子江某與張某,還與張某商議成立公司經營賭博網站,程俊山以該源代碼「入股」,在公司中佔30%股份,並按此股份分紅。程俊山還要求張某將公司地點就設在淮陰區,以便能隨時介入並給予「保護」。

在該網絡賭場的營運過程中,淮陰分局曾接到舉報並安排程俊山負責查處。程俊山卻通風報信,「提醒」對方注意。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之後介入調查,程俊山則利用種種手段干擾辦案,又擅自利用其公安身份,查詢案件信息及清河分局局長的身份等信息,並指使張某親友高某、徐某捏造事實舉報,在眾多網站上發帖「控告」該局長是「黑社會保護傘」。

被判17年有期徒刑 罰款300萬人民幣

不過,程俊山的「陰謀」沒有得逞。清河公安分局於2016年1月偵破此案,還將程俊山作為開設賭場共犯予以拘留,審查中發現其涉嫌濫用職權,遂移送檢察機關。

案件後於法院公開審理。法院查明,直至2016年1月該賭博網站被查處,張某等人通過開設賭場非法獲利2.3億元。程俊山則依事先約定的賭博網站營業收入30%的比例,先後多次收受張某為感謝其提供源代碼所送的賄賂,每月數次、每次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直到他被捕,合共收受2000多萬元。

2018年4月2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程俊山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兩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300萬元。程俊山不服提出上訴,9月14日,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國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