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承】成都名店招牌多書繁體字 內媒:有可能違法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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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不少商店牌匾都以繁體字書寫,如「成都老碼頭火鍋」、「龍抄手」、「耗子洞張鴨子」等飲食名店均採用繁體,不過原來此舉有可能違反內地法例。
《成都晚報》9月12日報道,市內不少商家用的都是繁體字招牌,有的還使用了較難辨認的異體字。例如一家名為「見山書局」的書店,「見」和「書」兩個字均用繁體字。店主謝女士指店方使用繁體字也是一種文化傳承,因為繁體字也是一種傳統文化。
店家:營造傳統文化氛圍
市內 「小龍翻大江火鍋店」的「龍」字也是繁體字,店長李軍稱火鍋店為了營造傳統文化氛圍,在招牌上使用繁體字。「盧媽冷鍋串串香」招牌則是繁體字和簡體字結合。老闆王御龍認為,開店已10餘年,過去招牌只有簡體漢字,幾年前為了讓顧客印象深刻,因此註冊繁體字商標。
不過報道引用《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辦法》,指商業牌匾和招牌等需要保留繁體字、異體字的,應當在顯著位置配放規範漢字(按:簡體字)標誌牌。違反這一規定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並督促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