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女報戶口做DNA鑑定非親生 江西男禁錮女友要求賠償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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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對育有一女的90後男女從來未辦理結婚登記,因「女兒」要上學,需要報戶口,故要為「女兒」進行DNA鑑定。當男子發現「女兒」竟然非自己親生後,一怒之下將女友禁錮,並要求女友家人賠償。
2014年,來自江西南昌的湯姓男子和李姓女子認識不久後,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同居生活,並育有一女。兩人幾年來關係一直緊張,所以也一直沒去辦理結婚登記。
2017年,兩人的女兒要上學,需要先報戶口。在內地,未婚生育的兒童在報戶口前先要做親子鑑定,於是兩人便為女兒做DNA鑑定。結果出來後,湯男得知女兒不是自己親生,養了3年的女兒竟然是別人的,這令他十分氣憤,便夥同家人將李女禁錮在家中,輪流派人看管。期間,湯男要求李女的母親對其進行經濟補償。因李女母親與湯男協商不成,便向民警報案,李女遂被民警解救。
南昌市新建區法院近日審理此案,認為鑒於李女有重大過錯,被告人湯男犯罪情節輕微,於是判決對湯男免於刑事處罰。
(中國江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