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辦專修學院允高息非法吸收存款 逾8800人上當涉款近6億元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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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華商報》7月30日報道,以集資建校的名義,承諾給予高額利息,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5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僅歸還了970餘萬元。西安中院於29日開庭審理這宗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6名被告受審。
該案第一被告人姚某今年72歲,大學文化,係西安金融財貿專修學院院長、陝西匯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西安市檢察院指控:2002年10月,姚某成立西安物業管理專修學院,任法定代表人。至2008年8月,姚某、劉某召集多人商議,以西安物業管理專修學院集資建校的名義,向社會公眾承諾高額利息,非法募集資金。
2009年5月,該校更名為西安金融財貿專修學院,姚某、劉某等人又以西安金融財貿專修學院的名義繼續非法募集資金。2009年10月,姚某、劉某為了逃避打擊,成立了陝西匯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繼續以該公司名義募集資金。
已歸還金額約972萬元人民幣
西安市檢察院指控,被告姚某、劉某、馬某等人以西安物業管理專修學院、西安金融財貿專修學院、陝西匯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共向8809名被害群眾募集資金5.141972億元(折合約5.91億港元),已歸還金額9719080元,未返還5.044781億元。
姚某、劉某透露,所得資金部份用於返還本金及利息、業務員提成、購買土地和車輛等,但拒絕交代其餘資金去向。
被告:主觀上是想還錢
公訴人在訊問中提到,金融學院每年招生收入兩三百萬元,支出卻達七八百萬元,且募集資金中的35%給了融資團隊,那麼如何保證給投資群眾返本付息呢?
姚某並未正面回答,只說學校沒有資金扶持,當時還有其他學校也在募集資金,她錯誤認為利用民間資金「可能是合法的」。此外,她還稱自己主觀上是想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