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足療店罰業績最差者趴地爬100米 員工斥是人格侮辱

撰文:潘翠怡
出版:更新:

貴州遵義李小姐在一家足療店上班。近日,李小姐反映足療店對未完成業績的員工進行懲罰,不僅要生吃苦瓜,還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地上爬行一百米。李小姐認為是對她人格侮辱。

李小姐在足療店工作,因為所在小組業績最差,被迫罰在地上爬。(網上圖片)
業績差的員工懲罰吃苦瓜,足療店店長表示是他們企業文化。(網上圖片)

李小姐最近在遵義市澳門路一家足療店上班,上班15天后,由於所在的小組是店內業績最差的小組,在成績公佈後,小組成員受到了這家足療店經理的處罰。李小姐說:「最差的一組沒有完成業績要求,罰吃苦瓜。」

李小姐同同事站成一排吃苦瓜,每人要吃一條苦瓜。李小姐表示本身有胃病,吃了一口後,實在難以下嚥,幸好同組男同事幫她吃了剩下的苦瓜。不過令她沒想到是吃完苦瓜後,更難堪的處罰來了。

李小姐和組員趴在地上,組長在最前面領頭,後排人員必須抱著前面隊員的大腿,用手肘在地上匍匐前進。女生們穿著短裙高跟鞋爬行看起來並不輕鬆,對剛生完小孩的李小姐來說更是十分痛苦。她表示,吃了苦瓜之後胃就特別特別痛,但是看到經理給她組長踢了一腳後,就害怕的不敢反抗。

足療店「尊足」店長表示,絕對沒有逼員工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網上圖片)

店長:吃苦瓜是企業文化

事情發生後,李小姐認為懲罰帶有侮辱性是不能接受,並且辭去職位。李小姐向記者表示想為自己討個說法,希望懲罰他們的經理可以對小組所有成員說一聲對不起。

足療店店長表示開店三年多,吃苦瓜來是企業文化。他們認為業績不達標的員工,吃了苦瓜後會更努力工作,因此一直在堅持這麼做。店長還說,如果員工不想在地上爬行,那就不當最後一名。而對於給李小姐造成的傷害,店長則表示很抱歉,同時也強調他們不是以傷害員工自尊心為處罰目的。

有內地律師認為,足療店根據規章制定對業績差的員工進行處罰,只要對員工人身沒有傷害,也算一種激勵行為。但如果用人單位強行要求勞動者吃苦瓜,或者在地上爬等行為,無疑是對勞動者的體罰或侮辱,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維權。

(貴州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