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子假扮濟公上身 騙迷信親戚三百多萬元還賭債
內媒21日報導,為還賭債、騙賭資,廣東佛山一女子竟利用親戚迷信「濟公」的心理,假扮「濟公」詐騙人民幣300多萬元。近日,當地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
為了還賭債騙賭資揮霍,廣東佛山一女子竟利用姑仔夫婦二人迷信「濟公」的心理,假扮「濟公」詐騙350萬余元人民幣。
馮某自2013年開始賭博,為了賭博及償還賭資,馮某找到了自己的姑仔楊某、楊某的丈夫朱某,利用二人迷信「濟公」神佛的心理,謊稱自己是「濟公」上身且可以代「濟公」傳達旨意,讓楊某開設一個以馮某名字的賬戶「神庫」,並由馮某進行保管。馮某聲稱,楊某需要向「神庫」內存入儘可能多的款項,款項三年內不可以動用,這樣才可以保佑楊某家宅平安。楊某聽信後便將自己的銀行存摺及密碼給了馮某,馮某先後從賬號中提取了320萬元進行賭博。
2016年3月,馮某欠下大量賭債無法歸還,因此故伎重施,以「濟公」名義騙楊某、朱某將二人的住宅以23萬元抵押出去幫自己還債渡難關,否則就會有難。直到2016年9月,楊某夫妻抵押住宅的期限到了,二人因無法還債被迫賣樓,隨後選擇報案。
法庭上楊某表示,之所以持續信任馮某,是因為在「神庫」保佑後兩年,自己兒子順利結婚並生了雙胞胎孫子,因此她更加相信馮某。當追問馮某「神庫」中錢的去向,馮某就推脫並逃跑,說天機不可洩露,不然就不能保家宅平安。
嫌犯上訴稱只是侵佔而非詐騙
當地法院一審認為馮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處罰金三萬元,並責令其退賠楊某、朱某三百餘萬元。
馮某上訴至佛山中級人民法院,稱對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有異議,應認定為侵佔罪。馮某認為,「神庫」的款項是馮某在行使保管權,而非所有權,符合侵佔罪特徵;且楊某、朱某明知道房子抵押是為馮某還債,因擔心家人有難故仍將住宅抵押屬不情願的借貸行為,不符合詐騙罪特徵,其還認為該案件發生在親友之間,且被害人僅要求退還財物,社會危害性較小,應從輕處罰。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神庫」中款項被馮某用於維持賭博或償還賭債,夫妻二人並不知情。馮某多次採用封建迷信手段,致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繼續處分財產,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馮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被害人相信迷信活動而使其自願交出財物,得逞後將所得錢款用於賭博及償還賭債,其行為應以詐騙罪定罪,而非民間借貸。
馮某將騙得財物用於非法活動,且事後無力償還楊某、朱某的經濟損失,其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依法不適用減輕處罰,佛山中院據此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