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男網上自學製「手機炸彈」圖殺債主 陰差陽錯下誤中副車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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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高級法院駁回一宗「爆炸罪」上訴案件,維持去年4月原判,犯人劉文科被判處死刑,潘立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王繼清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內地《檢察日報》8月2日報道,3人於2016年6月以「手機炸彈」炸死1名女子,但他們的真正目標是該女子的男友,不料陰差陽錯下殃及池魚。

山東3男網上自學製「手機炸彈」圖殺債主,偷放座駕不料殃及池魚。(視覺中國)

事緣劉文科、潘立及王繼清3人合夥開發房地產,於2015年夏天向陳生安借款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後來劉文科又以個人名義向其高息借款30萬元,潘立及王繼清也以個人名義,分別向其高息借款150萬元、100萬元。

可是自3人自2015年下半年起無法歸還本息,於是陳生安多次帶人索要借款,言語間有所威脅。劉文科等人自2016年5月心生殺機,認為只要殺死陳生安,他們就可以免除債務。

買12箱煙花彈以提取炸藥

劉文科只有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但精通電子機械專業知識,畢業後開辦手機和電腦維修商鋪,其後又投資珠寶行和開發樓盤。

3人決定除去陳生安後,隨即就製作「手機炸彈」分工合作。王繼清10幾年前曾在碳井工作,手頭剩餘6枚雷管,他又和潘立兩度購買12箱煙花彈以提取炸藥。劉文科則買了兩部舊手機,通過微信購買兩張手機卡,並從購物網站上購買GPS定位裝置。

他們根據網上教學,只用了就4、5天成功製造爆炸裝置,並事先做實驗以確保一待撥打裝置上舊手機號碼,即能引發爆炸。

安上GPS定位器以助追蹤鎖定

因為劉文科和陳生安經常一起喝茶聊天,平時關係還不錯,2016年6月14日,劉文科以借車使用為藉口,順利借用將陳生安的黑色越野車,安上GPS定位器,以及將爆炸裝置放在駕駛座下的右前側。

案發當日,劉文科根據GPS定位器指引,乘車一路跟蹤陳生安的黑色越野車,來到山東昌樂縣鄌郚鎮。他路上曾多次確認陳生安在駕駛,其女友劉君蘭則坐在後排座位。之後劉文科在分岔路暫停跟縱,3分鐘後以手機撥打了爆炸裝置上的舊手機號碼。

不料在短短3分鐘內,陳生安經已下車辦事,劉君蘭則坐上駕駛座,準備駕車至父母家,結果不幸遭逢爆炸而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