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出酒精駕照仍遭扣逾月 深圳漢怒告交警 法院判交警違法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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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0日晚,深圳市民解先生開車回家途中,被交警截停做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酒精超標。次日證實其酒精含量沒有超標情況下,交警仍扣留其駕照。解先生認為交警作法涉嫌違法,對其提出行政訴訟。
近日,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審理判決,指交警逾期扣留解先生駕照的行為違法。
解先生認為,當晚自己開車前只吃幾塊麵包,次日的血檢結果已證明他沒有酒駕,要他在網上發文反映此事後,交警才將其駕照歸還,扣留他駕照的時間長達一個多月。
解先生認為這個行為行為涉嫌違法,於是,他起訴深圳交警支隊龍崗大隊,並提出三點訴訟請求:
被告扣留駕駛證的行為嚴重違法;
被告在媒體連續公開道歉47天;
被告承擔懲罰性賠償金4.7萬元人民幣。
深圳交警支隊龍崗大隊則稱,扣留解先生的駕照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在收到司法鑒定意見書後,在資訊系統逐級層報,於5月初銷案。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審理判決,深圳交警支隊龍崗大隊超期扣留解文武駕駛證的行為違法;由於解先生未提供替代駕駛產生費用的依據,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賠償方式一般適用於人身權受到侵害的案件,本案屬於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案件,故駁回他的「懲罰性賠償」、「公開道歉」等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