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多次被騷擾 遼寧漢怒打同村男反被判囚10個月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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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遼寧省凌源市四合當鎮村民邵喜春的妻子黃某某遭同村村民丁某某多次騷擾。當年5月21日丁某某潛入邵家中後被發現,邵喜春追上去和丁某某打鬥。然而最終,丁某某被以「尋釁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邵喜春卻被凌源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日前,邵喜春及丁某某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件已經被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發回重審。

凌源市人民法院。(網絡圖片)

據邵喜春描述,2016年5月21日晚10時多,他還在睡覺,房子外面傳來響聲,他打開房門看見丁某某潛入其家中外房,丁看他後轉頭就跑,之後被邵追上,兩人廝打起來,撕打過程中,邵的妻子黃某趕來幫忙還被丁打倒,不過,最終丁某某被制服。

據邵喜春表示,事後其聽妻子說丁某某以前晚上去過她家好幾次。

不過,據凌源市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原告丁某某訴稱,黃某某欠丁某某錢,他半夜去黃某某家大棚敲她家窗戶叫黃某某名字,沒有回應,丁某某要走的時候被邵喜春追上並毆打,丁某某被送往醫院,後鑒定為十級傷殘,最終丁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索償15萬人民幣。

法院認為,邵喜春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同時要求邵喜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丁某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人民幣12987. 23人民幣。邵喜春已經於2017年5月28日被釋放。

對於法院判決,邵喜春不服,認為丁某某是「性騷擾」,不是要債。丁某某也對判決不服。雙方均向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認定上訴人邵喜春犯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法院判決結果,併發回重審。

(大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