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失信人名單影響兒子上大學 浙江漢欠款兩年一日還清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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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建立「社會信用系統」,市民如果失信會被被列入「失信人被執行名單」,不僅本人行動受限,還會累及親人。
今年高考,浙江溫州蒼南饒先生的兒子發揮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然而學校卻表示,由於饒先生欠銀行20萬人民幣貸款超過兩年,他兒子可能無法被錄取。饒先生意識到問題嚴重,迅速還上了欠款。
2016年5月,饒先生因向銀行貸款20萬元後,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被蒼南農商銀行訴至蒼南法院。判決生效後,饒先生等人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去年7月,經申請人申請,饒先生等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但即便如此,饒先生依然沒有去還錢。
今年7月,饒先生的兒子的高考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金榜題名」的喜悅之中,該大學的一個電話卻讓饒先生猶如遭遇晴天霹靂:「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
饒先生現看到兒子三年努力,可能因為自己的失信行為化為泡影,他後悔不已。他馬上聯繫了蒼南農商銀行,迅速還清20萬。然後饒先生急切地給蒼南法院執行法官王作洲打去電話,「執行局王法官嗎?我已經把欠蒼南農商銀行的款全部還上了,還請儘快將我從失信名單中刪除!」
據稱,蒼南縣法院推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父母失信,子女受限」,執行信息化建設,加快執行聯動機制建設,積極通過新媒體等網路平台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截至今年6月30日,蒼南縣法院已將3897名自然人及396名法人實行被執行人錄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單。
(青年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