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遊客「騙吃騙喝」 雲南導遊因強迫購物獲刑半年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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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景洪市導遊李雲,在帶團期間因強迫購物與遊客發生衝突,稱其「騙吃騙喝」並用言語辱駡。6月10日,景洪市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
2017年12月,一段導遊辱罵遊客的短片在網上廣為流傳。短片顯示,一名身著粉色上衣的女子說道:「讓你買翡翠你不買,你低價團,給我的感覺就是在這騙吃騙喝」。此外,她多次用刺激性語言辱駡遊客。
事發雲南景洪市,視頻中女子為導遊李雲。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通報稱,2017年12月17日,雲南導遊李雲在帶團過程中,涉嫌強制要求遊客購物事件曝光後,當地立即啟動程序對相關企業和人員進行核實調查。涉事旅行社和購物企業已被責令暫停經營,接受調查;涉事導遊已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今年6月10日,雲南景洪市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李雲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雲受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提供導遊服務過程中,為達到迫使遊客消費目的,採取辱駡、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遊客不發放房卡、對與其發生爭執的遊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遊客購買商品、觀看演出,強迫交易金額達15156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