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盆腔囊腫手術 竟被醫生擅自切除子宮 涉案醫院判賠15萬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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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一女子患盆腔囊腫到一家醫院接受治療,手術中竟被醫生擅自切除子宮,直到術後一個月才知情。近日,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開庭審理了此案,判決案涉醫院賠償女患者全部合理損失共計14.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包括女患者索賠的4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2017年2月17日,阜陽市民李女士因「盆腔囊腫」到醫院住院治療。同年2月22日,醫生給李女士行盆腔囊腫切除術時,擅自對李女士的子宮行子宮全切除術,李女士于同年3月4日出院並支付醫療費6347元。醫院醫生在術前、術後及李女士出院後,均未告知已對李女士進行了子宮全切除術。2017年3月16日,李女士到另一家醫院檢查恢復情況,才發現子宮被切除。
李女士之後向阜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依法委託上海華醫司法鑒定所鑒定。醫院聲稱,他們在給李女士診療過程中,針對李女士所患子宮肌瘤進行子宮次全切術。對此,鑑定所指出,院方缺乏手術指征,且術中更改術式,未經李女士書面同意,存在過錯,造成李女士子宮次全切的不可逆後果。
近日,阜南縣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為:醫院對李女士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李女士子宮切除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參與度為100%;李女士子宮次全切除後評定為7級傷殘。
最終,阜南縣法院依法判決醫院賠償李女士各項損失共149290.42元。本案發生後,醫院已責令當事醫生辭職並給予處分;在判決書生效後已主動履行了全部賠償義務。
(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