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蕭縣供學生牛奶疑不合格 政府勒令老師「試飲」「驗毒」
近日,安徽宿州市蕭縣教體局下發通知稱,因部分學校供應的學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經檢測合格後恢復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時「試喝」,確認沒有異樣後再給學生喝,以確保學生安全。此事經網上曝光後引來大量質疑,認為與其讓老師承擔風險,不如嚴格把控進貨管道。據悉,目前當地已經叫停了老師「試喝」要求。
5月18日,蕭縣教體局營養辦下發一則通知,通知稱,蕭縣部分學校供應的兩種品牌的學生奶,因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根據縣食藥局意見暫停使用並進行抽樣送檢,經檢測結果全部合格,經研究於5月28日恢復供奶。
但在恢復供奶的同時,該通知還要求落實班主任「試喝制度」,即每個班級由供奶企業每天免費提供一盒學生奶,由班主任在學生喝奶前一個小時進行試喝,待班主任試喝後沒有發現異樣,確保安全後方可發給學生飲用。
通知還強調,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後果的嚴肅處理。
「教師試喝出問題了怎麼辦?誰來保障教師的安全?」有網友質疑,食品安全問題應該是廠家保障,政府質監部門進行監督,而不是讓教師幫學生試喝。
對此,22日下午,蕭縣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蕭縣網宣辦官方微博「蕭縣發佈」回覆稱,蕭縣學生飲用奶在供應過程中有個別學校出現了學生奶脹包、結塊等現象,經相關部門封存檢測,屬合格產品,準備於2018年5月28日開始恢復學生奶的供應工作。
通報稱,縣教體局營養辦在通知恢復學生奶供應的同時,要求學校落實班主任試喝制度,在網友提出質疑後,因該項工作並未執行,縣教體局及時撤銷了通知決定。為確保學生飲食安全,現已停止學生奶的供應。
據悉,「試喝」通知所涉兩個品牌的學生奶,有3萬餘名學生飲用,不過,此前沒有出現學生飲用後不適的症狀。
有律師表示,當學生食物出現問題時,首先奶品供應商應當承擔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此外,學校和教育局等機構也應當承擔責任。任何機關、單位都無權強令教師對可能存在問題的奶品進行試喝,如果發生責任事故,責任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