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整治師德建負面清單制:嚴禁教師收禮金、有償補課、體罰學生
撰文:黃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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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底,內地相關部門制訂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力推「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與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近日,內地官媒報導指全國各地開始陸續實施政策,並詳細介紹長沙市的落實狀況。
本年一月底,內地相關部門制訂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文件提出要「注重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師風等的監察監督,強化師德考評,體現獎優罰劣,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近日,官媒《新華社》報導指,長沙市教育局日前首次制定並發佈了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回應了上述文件的各項要求。
綜合內地媒體報導,周一(21日)下午,長沙市教育局舉行「2018年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會」,會上長沙當局指將啟動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從「有償補課」、「索要或收受學生家長的禮金」、「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公開學生考試成績排名並按名次排座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均列入「負面清單」中。
報導指,針對當前內地備受關注的「教師違規收費補課」、「民辦學校無證辦學」和「違規辦學」、「通過家委會違規組織補課」、「違規徵訂教輔材料」等熱點問題,長沙當局還訂定了《長沙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從不同方面規限校方與老師通過通訊軟件向家長謀利(按:如收取家長禮金);學校和年級、班級重要通知必須通過書面通知、電話通知或「人人通平台」傳達到家長(按:以防校方與老師利用訊息的不對稱謀利);又規定老師和家長不允許在社交平台內公佈學生的成績排名或可以對比學生成績優劣的信息,不得發布對其他學生(家長)有不當影響的表揚信息等。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