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機制發威 逾千萬人次被限購機票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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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執行力度現已初見端倪。《南方都市報》近期報導,截至4月底,因信用記錄不佳,中國全國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超過了1100萬人次,而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達到了425萬人次。另外,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中,近250萬人因懲戒選擇主動履行義務。

春運期間,市民在南京火車站買票。(資料圖/視覺中國)

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要求,到2020年,社會信用基礎性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以信用資訊資源分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基本建成。

《華爾街日報》此前曾介紹了這個體系。報導指出,信用評分源於三大方面。第一是傳統金融記錄,比如個人所得稅繳稅記錄、還貸及還款記錄等;第二是社會行為記錄,比如交通違規記錄、犯罪記錄和學術誠信記錄等;第三是互聯網記錄,比如網路通訊記錄、網購記錄等。綜合以上記錄,相關部門便可以計算出公民的信用評分。該分數將會掌控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是否會被限制出境、是否會被學校錄取、是否能夠成為公務員等等。

除了施行聯合獎懲機制,國家發改委還將信用記錄嵌入了政府服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此舉主要會對黑名單企業採取項目開發、財務等領域的懲戒措施。

對此,有專家認為,金融記錄和行為不當應區別對待。例如飛機上有乘客與乘務員無理取鬧,航空公司作為企業來講理論上是可以拒絕該乘客今後繼續使用它們的服務。但是,如果僅因信用分數低就被限制出行,這是信用體系社會化的濫用。

(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