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狗主駕車撞死偷狗賊 被判過失致人死亡罪判三緩三

撰文:王兆陽
出版:更新:

今年1月15日,江蘇揚州一名偷狗者被狗主人開車撞死。日前,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狗主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揚州狗主人駕車撞擊偷狗賊摩托車車禍現場。(網絡圖片)

據揚州警方通報,1月15日14時45分許,范某某(男,40歲)在廣陵區遇見盜竊其家狗的羅某某(男,42歲),羅某某被發現後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范某某遂駕駛小型貨車進行追趕,雙方行至吳橋加油站北側約600米處,范某某駕車與羅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致羅某某受傷,羅某某後因傷勢過重在送醫途中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在偷狗者駕駛的摩托車中發現了其偷狗所使用的工具。掛在摩托車上的包裡還有五條被偷的狗,並找到了偷狗者使用的毒鏢和弓弩。

法院審查後認為,雖然偷狗者的行為存在過錯,但范某某駕車措施失當導致偷狗者死亡確是事實。最終法院酌情判定,范某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