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速遞員運送法庭傳票時「代簽」作實 連累所屬公司被罰30萬元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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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1日報道,江蘇省泗洪法院公佈,日前,由於一名速遞員隨意「代簽」,導致收件人未能收到傳票等法律文書,影響案件正常審理,泗洪法院決定對其所屬速遞公司罰款30萬元(人民幣.下同)。

江蘇速遞員運送法庭傳票時「代簽」作實,連累所屬公司被罰30萬元。(視覺中國)

據官方公佈,1月11日,收送件雙方向泗洪法院提訴,並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2018年2月28日,泗洪法院通過特快專遞,向該地址發出開庭傳票等相關訴訟材料。

不料涉事速遞員在未有電話通知受送件人的情況下,將快件投放到某小賣部,並私自冒用小賣部經營者名義簽署傳票作實,傳票上不僅沒有簽收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且簽名錯誤(姓名三個字寫錯兩個),導致原告沒有收到開庭傳票,未能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屬妨害民事訴訟行為

4月9日,案件受送件人向泗洪法院反映,相關送達程序有誤。事後由於涉事速遞員弄虛作假,虛構代收人簽收傳票,浪費司法資源,屬於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泗洪法院決定對其所屬速遞公司罰款30萬元。

4月27日下午,該速遞公司負責人來到泗洪法院,接收罰款決定書。該負責人表示將吸取此次教訓,嚴格培訓旗下速遞員,規範投遞流程,杜絕此類錯誤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