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打工仔未休4日年假 獲200%日薪補償 網民熱議內地勞動權益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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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不休,年底自動「清零」?臨近年底,內地部分企業規定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將職工未休年假視作自動放棄,一次性清零,引發爭議。
12月12日,內地《工人日報》報道一宗廣州案例顯示,一名員工因未休4日年假,法院判定獲賠日工資收入的200%。該案例亦引發內地網民對勞動者權益的熱議,表示「國內最遵守勞動法的是外企」、「好多年假未修滿損失好多錢」。

何東(化名)曾任廣州某乳品公司人事招聘主管,工作9年多。2022年10月18日,他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提出支付4天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訴求後,卻遭到公司拒絕,表示「年休假不得跨年休且過期作廢,因個人原因未休完2021年年休假,公司無須承擔支付年休假工資的責任。」

10月24日,何東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4天未休年假工資差額等權益。但仲裁判決顯示,公司需一次性支付何東2021年度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3081.61元。對此,雙方均不服判決,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視覺中國)

在內地,《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而是否放棄年休假,決定權在於職工,企業不得擅自清零未使用的年休假。

規定亦表示,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廣州塔與附近的寫字樓。(視覺中國)

在何東一案中,法院對何東前公司的「年休假逾期不申請則作廢」的主張不予採納,表示何東2021年確實尚有4天年假未休。

由於何東的日工資收入為530.41元,公司已正常支付何東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針對其2021年的4天未休年假,公司僅需支付日工資收入的200%即可。因此,法院認定,廣州某乳品公司需支付何東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9日期間應休未休年假工資為4243.28元(530.41元×4天×200%)。

該案例一經公布引發許多內地網民討論,有網民抱怨,目前內地勞動者權益得不到基本保障「太累了」;還有網民稱,自己好多年年假都未能休滿,「感覺損失了好多錢」。

座標上海,年底直接被公司清0了…中國離發達國家差距還太大…

難不成每個沒休年假又沒發錢的人都要去法院起訴才能拿到錢嗎

只有離職才能要嗎

每年年假都休不完,也沒見補償

明知公司在薅我們年假,除非離職才敢跟公司撕破臉

哪敢休,怕中年下崗,雖然只是碎銀幾兩

國內最遵守勞動法的是外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