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小學生遭打破頭骨案宣判 涉事老師被判5年徒刑
去年9月,湖南長沙小學生劉某辰遭到老師宋雨明用三角尺打破頭骨,一度有生命危險,震驚社會。案件周三(27日)於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宋雨明故意傷害案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雨明在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某班教室內開展課後服務期間,在多次制止、管束學生喧鬧無效後,將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鬧學生,砸中該生前座劉某辰額部,致劉某辰重傷、九級傷殘。後學校與劉某辰的父母就治療、賠償費用等達成一致,並已履行。劉某辰已恢復上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宋雨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宋雨明有自首等從輕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學校已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並足額賠償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等的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當事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據早前報道,案情指,事發當日,坐在劉某辰後座的女同學在玩洋娃娃,並發出尖叫聲。宋雨明將洋娃娃沒收,被該女同學要求歸還。
之後,宋雨明突然掀翻講台,並拿起講台上的50厘米三角尺砸向了劉某辰的頭部左側。當時正坐在座位上低頭做功課的劉某辰頓時血流如注,課桌、衣服上全是血跡,嚇得同學們大叫。發現醫務室無法處理後,宋雨明通知了班主任老師。
醫院CT檢查顯示,劉某辰的頭顱內部有異物,須馬上進行開顱手術。經過5個多小時的手術,劉某辰頭部的異物被取出,包括尺子的碎片和頭骨碎片。醫生更表示,如果再晚一點,劉某辰很可能就醒不過來了。
事後,宋雨明曾表示,當時他其實是想用尺子打後座玩洋娃娃的女同學,但是誤打到了劉某辰。可是,之後他又兩次改變說辭,先稱是想要把尺子砸向墻壁,後說其實是想砸向課桌間的過道。
據家屬介紹,劉某辰去年10月初出院,但受後遺症困擾,傷口反覆出現感染,並有癲癇隱患,需常備藥。而由於顱腦裝了鈦網,當天氣太熱或太冷時,都會引發頭痛。此外,劉還患上了睡眠障礙,喜歡咬被子,且始終有消不掉的黑眼圈,眼瞼下方像長著兩道黑色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