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姐贈胞弟一層樓住被變賣1400萬 姐姐反被起訴怒而撤銷贈與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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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峽導報》報道,廈門一位姐姐因為寵溺弟弟將一套房產贈送給弟弟居住,但被弟弟以1400萬(人民幣,下同)賣出,還將姐姐告上法庭。於是姐弟二人心生嫌隙,姐姐決定撤銷贈與,案件引發網民熱議。

廈門城市景觀。(視覺中國)

張氏姐弟從小關係密切,姐姐經常在經濟和生活上幫助弟弟。因弟弟沒有房子,於是姐姐將名下的房產贈與弟弟,雖然出具了無償贈與的承諾書,但並未將房屋過戶也未公正贈與。

4年後,張弟想賣掉姐姐贈與的房屋,因房屋還有抵押登記,弟弟多次催促姐姐夫妻二人償還貸款,註銷抵押。但姐姐夫妻並未同意,弟弟便以姐姐的名義以1400萬元的價格將房屋出售。

買家分3期付款,首期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賬戶;第二期款40萬元,在辦理完按揭抵押手續當日支付到弟弟名下賬戶;第三期款790萬元,支付到姐姐名下賬戶,但銀行卡由弟弟持有。

廈門城市景觀。(視覺中國)

當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弟弟屢屢向姐姐催討房屋解押款,姐弟倆心生嫌隙,弟弟將姐姐夫婦起訴至法院。

他表示,既然姐姐已經將房產贈與自己,那麼1400萬的購房款都應該歸他所有,姐姐應該還掉房產解押款570萬元,且打到姐姐賬上的790萬元也應該歸他所有。而因弟弟對姐姐不滿,雙方產生矛盾衝突,姐姐則決定撤銷贈與。

廈門城市景觀。(視覺中國)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的贈與合同,並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得撤銷的贈與合同,且房屋產權始終未轉移變更至弟弟名下,姐姐夫婦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弟弟的訴訟請求。

判決公開後,不少網民表示弟弟不懂感恩,「你一賣房子,就顯得敗家了,誰知道你拿着這筆錢幹什麼。現在人財兩空,親情也沒了。」「這弟弟真是不懂感恩,得寸進尺」「不僅賣了房子,還讓姐姐付清剩餘房貸。這種姐姐的溺愛,養出了一隻白眼狼」「貪得無厭的人真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