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女主播脫衣裸聊誘騙11歲男童打賞逾萬元 本尊曝光判監3年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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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一宗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案件,一名41歲的女主播誘騙11歲的小六學生線上裸聊,小學生還打賞了這名女主播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其行為終構成猥褻兒童罪,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央視新聞報道,佛山市順德區陳姓男子去年8月發現讀小學六年級學生的兒子,暑假期間的作息規律與平時上學發生很大變化,晚上經常在社交軟件上與女主播聊天。但讓陳姓男子更震驚的是,11歲的兒子竟然是與女主播進行裸聊,而且還先後打賞了對方1萬多元。
追查後發現,兒子是在手機彈出式廣告誘導下,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註冊充值後與女主播聊天。報道稱,這名家住廣西41歲的周姓婦人,以煽情的言語和挑逗的動作誘騙男孩,只要充值多少錢就可以脫一件衣服。
經警方調查發現,周姓婦人已有兩個兒子,聲稱她平時就是上網當主播來補貼家用,沒有想到這樣的行為會觸法。
順德區人民法院最終以周姓婦人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