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送弟妹上興趣班 江西少年無牌騎電單車飛馳被交警攔下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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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交警近日執勤時,發現一名14歲少年騎電單車在路上飛馳,身後更有2名小乘客。原來,少年的父母未能趕回家,他又著急送弟弟妹妹上興趣班,便在無駕駛執照的情況下,直接騎電單車上路。

《央視新聞》報道,江西吉安遂川交警近日在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名少年騎電單車從遠處快速駛來,身後還有兩名孩子,遂將他們攔下。

該名少年稱,當時父母未能趕回家,又著急要送弟弟妹妹上興趣班,他便取走家中的車匙,直接騎電單車上路。交警依法暫扣電單車,用警車兩個孩子送往目的地後,通知少年的父親到場。

江西吉安市交警執勤時,發現一名14歲少年騎電單車在路上飛馳,身後更有2名小乘客。(影片截圖)
江西吉安市交警執勤時,發現一名14歲少年騎電單車在路上飛馳,身後更有2名小乘客。(影片截圖)

遂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警員陳義賢介紹,根據法律規定,駕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必須年滿18周歲,且需要考取駕駛證。若未成年人違規駕駛車輛並引發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法律後果將由父母或監護人承擔。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傳教育研究部助理研究員李君介紹,研究發現,涉及未成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中,監護人監管不力的佔據百分之六十以上。

該名少年交代,當時父母未能趕回家,又著急要送弟弟妹妹上興趣班,他便直接騎電單車上路。(影片截圖)
該名少年交代,當時父母未能趕回家,又著急要送弟弟妹妹上興趣班,他便直接騎電單車上路。(影片截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單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單車)必須年滿16周歲。

近年來,騎行電動自行車低齡化現象日益突出。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事故案例數據分析,不滿12周歲騎單車與不滿16周歲騎電動單車,分別佔騎行事故的7.5%和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