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房仲未遂 監視居住期間殺害19歲堂妹 一審判死刑
山東男子陳某曾在2023年8月性侵姜姓女房仲未遂,因證據不足未被判刑。今年2月,處於監視居住期間的陳某竟將19歲堂妹小雯殺害。目前當地檢方稱兩案已併案審理,對失職問題已成立調查組。網民則批評檢方縱放男子,才釀成這宗悲劇。
8月16日,該案件在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陳某犯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陳某賠償需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某某(姜姓女房仲)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萬8639.93元(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
《澎湃新聞》報道,山東煙台的陳先生稱,今年元宵節,他19歲的女兒小雯在家中慘遭堂哥陳某殺害。小雯的父親陳先生表示,嫌犯陳某此次作案早有預謀,案發前一天陳某曾去踩點,並在作案當天帶了刀具。
此前,陳某曾因性侵姜姓女房仲未遂,被處於監視居住,但他在監視居住期間多次擅自隨意外出,直到案發後其家人才得知真相。
姜姓女房仲稱,2023年8月19日,陳某聯繫當時是房仲的她看房,並以手機像素不高為由,讓她幫忙拍攝房屋影片,隨後陳某趁其不備,用木製拖把從身後偷襲她,導致她的頭部與身體多處受傷。當時姜姓女房仲拿起塑膠桶抵擋陳某的拖把木棍攻擊,後陳某見木棍掉落就逃離了現場。
姜姓女房仲指出,當時陳某被警方審訊3次,當時他的口供都是稱「想性侵她」,但當檢察院去提審時,陳某竟然翻供,說只是「想打她」,因此檢方以證據不足、「沒有危害性」為由,未作批捕,處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期間,陳某不僅擅自外出,還曾尾隨姜姓女房仲的一名女同事,趁後者開車送貨時強拉車門試圖進車內騷擾,導致這位女同事受驚尖叫逃離。
姜姓女房仲表示,遭陳某性侵未遂後,她半年沒有去上班,被恐懼包圍且罹患憂鬱症只能一直吃藥,「整夜睡不著覺、頭疼」。
受害者父親:原本可以阻止女兒的悲劇
小雯的父親陳先生批評,辦理姜姓女房仲案件的有關責任人原本可以阻止女兒的悲劇,卻偏偏不作為,承辦人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針對姜姓女房仲的質疑,檢方稱在姜姓女房仲一案中因證據出現問題,因此陳某一直未批捕,另因陳某監視居住期間出現再次犯罪行為,目前已將他逮捕。姜姓女房仲一案中,負責辦案的派出所所長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問題,有關部門已成立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