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花1590元買錯蔡依林演唱會場次 秒退票仍被扣795元喊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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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江蘇常州的卞女士近日花費1590元(人民幣.下同)在貓眼上搶到一張蔡依林演唱會的內場門票,但付款後發現選錯場次,於是急忙申請退款,詎料被扣了50%手續費,從下單到申請退票,前後不到一分鐘時間,就「蒸發」掉795元。對此,卞女士不滿,找到了官方客服,卻得到了「有規則限制,無法隨意退款」的答覆。有律師認為,搶票實際上拼的就是手速,所以很多購票者在購票時都無暇去詳細了解平台上的相關規則,平台所謂的規則實質上形同虛設,已經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本身是蔡依林忠實歌迷的卞女士得知偶像要開巡回演唱會後,早早就開始準備搶票,最後決定去8月2日的上海聽演唱會。為此,她提前鎖定了7月13日中午的開售時間,打算一開售就搶下門票。當天中午11點58分,她看到貓眼APP仍有餘票,非常興奮,立即花了最高票價的1590元購買內場票。然而由於手速太快,沒仔細看內容的她下完單才發現自己訂錯了7月19日開唱的合肥場。

退款頁面。(潮新聞)

她趕緊申請退款,從購票到退票,僅在1分鐘內完成。然而,貓眼平台只給她退了原票價的50%,即795元,剩下的則作為手續費被扣除。心痛不已的卞女士遂找貓眼官方客服咨詢,獲告知退票是不可逆的,無法撤銷,「有規則的限制,沒有辦法隨意退款」。對此,卞女士認為,自己在這麽短時間內購票退票,根本不會影響門票的二次銷售,自己被扣這麽多手續費有點冤。

2023年9月,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對5000人以上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的規範管理作出指導,明確「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然而報道指出,在實際執行中,不少訂票平台依舊是我行我素。

退票規則。(潮新聞)

對此,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名譽主任邵斌律師表示,搶購演唱會門票通常都有時間限制,而且時間周期極短。實際上,搶票拼的就是手速,所以很多購票者都無暇去詳細了解平台上的相關規則,這些所謂規則實質上形同虛設,已經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他認為,消費者的任何消費都應遵循自願平等的原則,平台應在明確且詳細告知消費風險後,讓消費者自願選擇。而不是用系統的時間差來抹殺消費者的知情權,在消費者發現被大額收取費用、或者扣減款項後又以平台規則來規避責任。他表示,若消費者認為平台收費有問題,可以向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