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歲男童遭貨拉拉貨車輾壓身亡 父要求賠償170萬 平台稱無責
據《大風新聞》近日報道,深圳的袁先生稱,他6歲的幼子於年初不幸遭一輛貨拉拉貨車輾軋身亡,雖事後獲得了賠付約118萬元(人民幣,下同),涉事司機也被刑拘,但貨拉拉平台認為自己不負有責任,拒絕了袁先生「將賠償補齊至170萬」的要求。
回家過年前夕 6歲獨子意外身亡
深圳龍崗的袁先生憶述,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30日,一家人準備回家過年前。
當日上午10點半左右,大人都在忙碌,袁先生6歲的獨子在自家店門外的空地上玩耍,不小心摔倒在一輛貨拉拉客貨車車前,恰巧司機上車後發動了車輛,沒有發現車前地上的孩子,導致悲劇發生。
據袁先生描述,孩子當時「流了滿身是血」,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司機全責被刑拘保險理賠118萬 父要求平台補齊至170萬
辦案民警曾告知袁先生對該宗事故的認定:「參照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意見,肇事駕駛員上車前,未按規定繞車四周檢查,未發現存在的危險是直接原因,所以負全責。」
因肇事的貨拉拉車輛買了保險,袁先生獲賠1181455元,「按照法律規定核算的深圳市的死亡賠償金是170萬左右,但保險只能賠付118萬餘元」。
袁先生指,事發後貨拉拉一直未有道歉與慰問電話。他表示,該平台應該按深圳死亡賠償標準賠償剩下的賠償金,另外還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至少要有道歉。
平台面談仍表示無責 但表同情稱可援助
6月28日,貨拉拉平台與袁先生進行了面談溝通。其間,貨拉拉職員仍強調他們與司機以及用戶之間僅是貨運信息的撮合關係,司機才是責任人,他們沒有責任。
同時平台方表示,對於袁先生家的遭遇深表同情,「如果保險不能完全賠付,肇事司機又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平台申請援助。」
福田區交通運輸局的職員表示,按照平台方的說法,他們確屬為居間信息撮合的關係,「對貨拉拉這樣的平台,我們每個月都會有約談的,在約談會上都會給他們提一些要求。」
公開信息顯示,5月9日深圳市羅湖區某小區也發生一宗幼童被貨拉拉車輛輾軋身亡的事件。對於此類事件,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表示,貨拉拉平台在車禍中是否擔責,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平台被認定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需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