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潛水被棄海中遊客絕望自救 官方:教練無牌涉事公司均被處罰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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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旅客在社交平台發文稱,本月初到海南萬寧市參加自由潛水考試,完成考試後卻無船來接人,與他同行的教練及2名學員,一行4人被迫「絕望自救」,游泳2小時才靠岸。
6月25日,萬寧市交代調查情況,涉事公司和教練被罰款1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不等。

萬寧市「6·9」潛水涉險事件調查組發布通報稱,自稱「潛水教練」的孟某(社會體育指導員五級,無潛水教練資質),與外省人員金某、季某、 鄧某某等3人在網上商定好到萬寧市近海開展「潛水培訓」,孟某收取每人費用3480元。

6月6日,孟某與萬寧市福瑞沃爾特潛水培訓有限公司(店名為「海洋假日俱樂部」,以下簡稱「福瑞沃爾特公司」)聯繫,口頭約定讓該公司協助其聯繫遊艇出海。雙方商定費用與出海時間後,福瑞沃爾特公司經理孫某向合作公司海南任我遊航海俱樂部有限公司(下稱「任我遊公司」),口頭約定6月9日中午乘坐任我遊公司的遊艇出海。

海南潛水遭棄海中2小時 遊客絕望自救游回岸邊 文旅局介入調查

金先生在社交平台發布潛水被困大海的遭遇。(上游新聞)

事發經過

6月9日12時許,孟某帶領金某、季某和鄧某某到達萬寧市禮紀鎮保利碼頭,由福瑞沃爾特公司工作人員用水上電單車將孟某等人送到任我遊公司的遊艇上,並到洲仔島附近海域遊玩。

下午1時許,遊艇到達洲仔島附近海域後,因為現場水深不夠,孟某要求更換潛水地點;下午2時13分,船公司工作人員以水上電單車將孟某等4人送到距離遊艇停泊約600米處洲仔島另外一側海域潛水,雙方約定遊艇返航時會來接人,「潛水培訓」約需一個半小時。

萬寧市文旅局的工作人員稱,海洋假日俱樂部並無經營潛水項目的資質。(小紅書@大趴菜)

遊艇約於下午3時返航,當時船長認為孟某等人潛水未結束,應該3時43分許才結束,便先帶遊艇上其餘6名遊客返航,準備接第二批客人到洲仔島時再接上孟某等人一起返航。

下午約4時,潛水培訓結束後,因有學員感到不適且4人均未攜帶手機,無法與外界聯繫,未等到任我遊公司派遣人員來接應,4人便自行依托救生圈游回岸邊。

金先生一行4人由救護車送院救治。(上游新聞)

下午4時23分,遊艇再接10名遊客到達洲仔島附近海域遊玩,船長安排工作人員接回孟某等人,但直至傍晚6時41分仍未尋回,隨後福瑞沃爾特公司經理孫某報警求助。事後,孟某稱在返回過程中,曾看到接應艇隻,但因海面客觀情況,無法跟艇隻取得聯繫。

萬寧市公安部門接報後,市委市政府立即安排旅文局、海警局、藍天救援隊等多個部門全力搜救,共出動97名搜救人員、3艘搜救艇、1艘搜救船隻。

孟某等4人自行游到神州半島某球場附近的沙灘後,於當晚8時15分借電話與外界聯繫,後由救護車送往萬寧市人民醫院。次日,孟某等4人經檢查無大礙後辦理出院手續。

金先生送院治療,並無大礙。(小紅書@大趴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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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處置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6月11日,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第三支隊已對任我遊公司,未按要求報備出海的違規行為作出警告並罰款1000元。

福瑞沃爾特潛水培訓有限公司正在停業整頓。(央廣網)

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擬對福瑞沃爾特公司責令停止經營潛水活動,沒收違法所得3600元,並罰款10萬元;擬對孟某責令停止經營潛水活動沒收違法所得6960元,並罰款8萬元;擬對任我遊公司作出警告,並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