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村霸殺人只關6個月 36年後再持刀殺害老翁被判死刑
1987年山東沂南「村霸」賀法田就曾因持槍殺人,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年,不過那次賀法田其實並未入獄服刑,僅在看守所關了半年就回到家中,「紙面服刑」10年。2023年4月26日,賀法田再次行凶,持刀捅死了竇光春的七旬老父竇勤孝。
死者女兒竇光春稱,賀法田從看守所出來就非常囂張,時常欺壓村民,訛騙舊村改建的錢,其父親竇勤孝在案發前曾多次舉報賀法田,但卻未獲得重視。2023年8月,沂南警方回覆稱,當地已成立調查組,證實未找到賀某田1987年獲刑後入獄或釋放記錄。
賀法田被捕後,村⺠們仍擔憂他會再次逍遙法外,為此上百位村⺠寫下聯名信,請求嚴懲賀法田。今年6月6日,竇勤孝田間遇害案家屬拿到判決書,罪犯賀某田終審被判死刑。
內媒報道,兇手賀法田是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王泉村人,一直是村⺠眼中無人敢惹的「村霸」。 1987年2月15日下午,賀法田 在與前王泉村村⺠宋傳勤的一次口角中,用隨身攜帶的短槍擊中宋傳勤,造成宋傳勤重傷。沂南縣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 判處賀法田有期徒刑十年。
根據判決結果,賀法田刑期本應到1997年 2月26日刑滿。但是令村⺠們沒有想到的是, 1987年殺人當年他就返回了村裡。村民們不知道他被釋放的原因,只是聽賀法田自己回到村裏面吆喝「找的人,我有人」。
關於賀法田1987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十 年,但未進監獄服刑問題,臨沂中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提到,2023年沂南縣公安局 刑偵大隊出具的一份辦案說明記載:「經多方查證,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獄服刑的具體原因,未能查到監外執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
「紙面服刑」的殺人犯 回村後繼續作惡
賀法田出獄後,更加囂張時常欺壓村民。村⺠崔彥山回憶稱,2000年11月,他和幾位村⺠在村中街道上聊天,想抽煙時發現沒火,便問賀法田借打火機用用。賀法田稱,崔彥山不給他煙,他就不借火。崔彥山手中只有最後一根煙便沒給,開玩笑攬住賀法田的脖子把他按坐在自己腿上,隨後又扶了起來。
本來只是開玩笑,沒想到賀法田發了火,抽出了刀子。幸虧其他村⺠發現了立即喝止,崔彥山才趁機跑掉。2020年王泉村舊村改造,為謀取舊村改造補貼款,賀法田找藉口霸佔了村⺠王明田的宅基地。王明田報警,賀法田揚言要殺掉王明田的孫子,王明田不敢再上告。許多村民也是聽到賀法田故意殺人罪卻未入獄服刑,害怕被他報復,因此不敢追究他的罪責。
臨沂中院在一審判決書上列出了他犯下的多起惡行:「因瑣事將同村村⺠賈某田捅致輕微傷,將本村村⺠賈某春頭部打傷;2012年,非法攜帶一把彈簧刀,多次出入蘇村鎮集貿市場、鄉鎮儲蓄銀行等公共場所,被警方拘留五日,收繳彈簧刀一把。」
不願忍氣吞聲的老翁舉報殺人犯 三年多次上訪報警無果
被害人竇勤孝本來也是躲著賀法田走,但不同於其他村⺠的忍氣吞聲,曾在工程兵部隊服役七年的他並不怕事。竇勤孝1953年生人,父親是革命烈士。1981年退役後的他在沂南縣城和蘇村鎮靠修車養家,隨著孩子們都陸續參加工作,平日里就老兩口在村裡生活。
2021年7月4日一早,因下雨後路上有積水,竇勤孝的妻子皮進菊就用農用小推車在門前路南的田地裡裝了一些土去墊水坑,正忙的時候被賀法田阻攔,對方稱這片地都是他的,不能挖,還奪走了鐵鏟,推倒了小車。
皮進菊和賀法田理論,賀法田稱要殺了她,鄰居聽到聲音趕到才將兩人拉開。皮進菊回了家,賀法田就堵在門口罵。回家吃早飯的竇勤孝瞭解事情原委後還勸妻子別理會。沒想到,聽著賀法田罵個沒完,越罵越難聽,皮進菊出門上前理論,竇勤孝撥打報警電話後也跟了出去,之後三人發生了肢體衝突。
最終,竇勤孝和賀法田雙雙起訴,沂南縣人⺠法院於2021年11月26日判決竇勤孝方賠償賀法田4325元,賀法田賠償皮進菊1403元。不過,其實根據法律文件,王泉村村委會2021年11月3日開具的一份 證明顯示,竇勤孝前邊路南的土地為村改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任何人無權管理。
但自此,竇勤孝和賀法田結下樑子。 2022年9月17日晚,竇勤孝在家門口乘涼時突然聽到兩聲巨響,查看監控發現有人從旁邊玉米地裡拋來兩個爆炸物,但⺠警現場勘查未發現爆炸殘留物。
第二天早晨,竇勤孝大女兒又發現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車輛左後車胎被擊穿,左側車身上有一處疑似彈孔的孔洞。
蘇村派出所⺠警協同刑警到現場調查,沒有發現彈頭,沒有當場給出結論。竇勤孝曾屢次追問調查結果,十月份得到的答覆是9月17日的爆炸物疑似是鞭炮,9月18日發現的彈孔及擊穿家用轎車車胎的「可能是彈弓」。
出於擔心,竇勤孝開始更頻繁地向相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紙面服刑」、欺壓鄉里的問題,並且反映自己受到威脅以及擔心被報復的情況。竇勤孝手機的通話記錄顯示,從2021年7月4日開始,至2023年3月14 日,單只是打給110報警平台的電話就有16次。至於打給其他政府部門的電話和送交的書面材料已無法完全統計。
竇勤孝的女兒竇光春稱三年來,他父親只是在尋求一個安全的保障。最終,竇勤孝並沒有獲得這份保障。2023年4月26日17時許,在自家田裡鋤草的竇勤孝被賀法田持刀殺害。第二天警方在作案工具藏匿處又搜出兩把手槍及七發子彈。
同村一名村⺠目睹了凶案發生時的一幕, 「竇勤孝當時正在鋤草,賀法田帶著鋤頭找到他,兩人就打了起來,竇勤孝被打倒在地後,賀法田又掏出一把20公分長的刀,捅了他心窩附近,竇勤孝就不動了。」
事後經法醫鑒定,證實竇勤孝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捅刺左胸部,造成心臟、左肺和膈肌破裂大失血,致急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2023年11月13日,臨沂市中級人⺠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死刑,以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後,賀法田上訴到山東高院,直至本次終審判決。
竇光春介紹說,親竇勤孝生前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 她認為這進一步招致了來自賀法田的威脅和報復。
竇勤孝死後,他的女兒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2023年6月沂南縣公安局一名領導向竇光春通報,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證實了1987年賀法田被判刑後沒有入獄服刑的記錄,也沒有找到看守所釋放他的法律文件及記錄。
竇光春追問為何賀法田屢次傷人都未被追 究法律責任,這名公安局領導稱將繼續調查,會給死者及家屬一個合理的答覆。